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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育婴师,这家是我的老客户了,她们家孩子是我从出生带到2岁半了下的户,19年6月份客户又要我回她们家接送孩子上幼儿园,工资是6000元26天然后加每个月4天的加班费也就是将近7000元钱吧,客户工资结到十月底了,一直到现在还没给我发工资,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3-01-18 1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童工不给工资能够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如果没有按时支付工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
  • 提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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