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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夫妻闹离婚谈话的录音,丈夫说出了对外面人有感情了,可不以做为证据

离婚 2020-04-01 1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谈话录音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证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当中,明确规定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并且在该证据规则中规定,对于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 夫妻离婚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 夫妻谈话录音难以单独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根据规定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同样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但这种谈话录音的证明力效果很低。而且夫妻离婚大多数都是基于夫妻感情破裂所导致的,但是夫妻感情破裂的方法有很多种,不能单凭某一点就断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应当从诸多角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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