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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年的租赁合同,但是不是一次性付款,押一付三的那种,然后我住了两个月,要提前交后面三个月的。我临时有事,要搬走,不能继续住了,有押金,这个按照合同可以扣除,但是我只住了两个月,还有一个月没住,钱已经交了,我也不想要回来,可是房东要求我立刻搬走,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20-04-02 15: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我们应该查看租房合同中对押金有什么样的具体约定,如果有押金的约定,那么就要根据合同来进行办理,违约责任由合同规定一方负责。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押金的相关事宜,房主如果押金不退换给你,可以进行协商,跟房主说明退还押金的必要性
  • 1、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2、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拿房屋租赁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 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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