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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机动车在红绿灯下与同方向行驶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交警主持下达成了一个无具体赔偿金额的协议,由我赔偿对方损失,对方放弃事故伤情鉴定,由于当时正直疫情期间,所以只有这样一个简单协议,现在保险公司按照这个协议计算出赔偿金额和对方的要求差距太大,对方起诉的法院此协议是否还有效?当时交警队还未出具事故认定书,如果现在对方起诉,事故认定书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下我是不是还要承担她的全部赔偿?住院七天医药费及后续检查费用不到三千一百元,保险公司给她计算出来的赔付费用不含财产6500元,她要求赔她两万元,问题是现在6500是保险公司在我承担全责的情况下赔付金额,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都有责任,保险公司不愿意按照我全责进行赔付了,是不是我还需要全部赔付对方?

其他 2020-06-10 2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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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是出具交通肇事认定书的依据: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证据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警部门一般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前,都要组织双方进行听证。听证活动中一是要围绕事故有关事实进行确认,二是听取双方对事故责任的意见。所以,当事人要十分重视听证活动,要尽量事前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到交警部门查阅事故材料,查清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有理有据地说明本方的意见。如果自己没有经验,可以事先找有经验的律师咨询,或委托律师代为参加听证。  3、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一般应根据形成事故的原因力、原因力是否是行为人过错形成的、各方过错在原因力中的作用来确定事故责任。但实践中,许多交警并不是首先考虑形成事故的原因力,而是单单以各方的违章严重程度、违章的多寡来认定,往往形成事故责任的划分偏差。所以,听证活动中当事人应围绕事故原因力说明或辩论。  4、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五种。
  • 保险公司在对交通事故的损失进行理赔时,是一定要以交警为事故双方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来进行赔偿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三条之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因此,交警在大多数的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中,双方的当事人都是根据认定书上划分的责任来承担各自的赔偿义务的;保险公司也是以此为证据,对人员的伤害,或者是车辆和财产受到的损失来进行理赔的。
  •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有权利暂扣事故车辆,等待出具事故认定书,扣车时间一般一个月。 一般情况下应当转弯让直行,在有左转弯待转标线的十字路口故意违反交规才会出现左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 如果您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按照《事故认定书》提示的时间申请复核,或者在与保险公司无法协商而起诉的民事赔偿诉讼中对《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
  • 数额不一致,对方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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