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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企业合同制工人,参加工作时间:1992年1月1日,2007年3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社会保险缴费缴至2007年3月(在伊春市社保局一次性补缴),后期由于到大庆生活,劳动关系档案转到大庆市**服务中心,之后一直在社区自己缴纳社保费(没有单位)。由于已满50周岁,最近本人去人才中心办理退休事宜,人才中心的工作人员(档案窗口)告之由于在企业连续缴费未超过5年,归类到有问题的档案,是否能退休待定(如果退不了就要等到55周岁)。这种情况可以50岁退休吗?,谢谢

争议解决 2020-04-08 2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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