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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16周岁,与13岁少女处对象并发生性关系,女方家长报警强奸罪

刑事辩护 2020-04-11 00: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被强迫发生关系的一方,建议尽快报案。如果构成强奸罪的另一方,建议自首坦白,争取从宽处理
  • 未成年人自愿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他人仍构成强奸。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强奸已满14周岁的妇女,必须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才会构成强奸罪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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