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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离婚协议写男方有探视权并可以接回十日居住,男方来接孩子,孩子今年8周岁,小学一年级,孩子不愿意跟爸爸,而不是女方阻止孩子不去,结果男方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属不属于恶意申请,这个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14 0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关于探视权,强制执行时,不是以强行把孩子送到某地等方式来执行,而是依据诉讼法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监护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建议与男方协商,如果孩子有自主意识的还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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