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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伤交通事故,我是肇事方,责任书也还没有出来,对方伤者多发性骨折情况比较严重,我的保险是全保第三者一百万和第三者不计免赔都有,目前医药费用已经去了六万多,后期还有一个手术大概要四万左右,保险公司这边垫付了交强险的一万块钱后表示等伤者出院了再理赔,我这边无力垫付,伤者那边要我垫付,我可以不垫付吗?如果让伤者那边起诉我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那边会先行垫付吗?

其他 2020-04-14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发生后,侵权责任人需要按照双方事故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实际花费数额进行赔偿,侵权人如果有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首先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赔偿义务方无力赔偿,可以双方协议分期偿还,或者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 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责任认定书是索赔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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