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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丈夫18年离婚的,有一套共同还贷的房子,没卖,当时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卖后房款平分,但是房子一直住着没卖,后因为孩子原因又选择从新在一起,但没有办理复婚手续,现在打算把房子卖了换一套大一点的,由于目前还不想办理结婚证,想问一下男方在新房写自己的名字,女方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离婚 2023-01-15 12: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这种情况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加了女方的名字后该房产就转化为男女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果双方最终结婚了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未结婚,则也属于双方共有房产。
    但需要注意如果男方是贷款买房,且贷款未还清的,则房产证不能加女方的名字;如果男方执意将女方姓名写到房产证上,那就只能选择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办理房产证姓名变更。
  • 女方也应写上自己的名字,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 写上双方的名字,否则你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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