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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餐饮工作人员2016年在饭店里打工,在做到半年时间老板筹备分店和我们员工说入股分红在这期间我们都入了股签了合同,说三月一算账分红,到三个月也没分红!我们也没说这事,简单点说三年也没分红!我说不做了让他给我退股,老板说没挣钱!我让他找会计算账也算了给我看了三年营业额,遇见这事怎么解决谢谢

股权转让 2020-04-19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入股不干活的只能按经营的业绩以股份分享利益和承担风险,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双方约定来处理,《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
  • 股东退股的情形繁多,入股有分红的股东如符合相应条件的也可以退股。根据退股后公司主体是否继续存续,可分为:
    第一,公司主体消灭时的退股。
    第二,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股,此时股东选择适用股权转让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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