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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原来的土地使用权爷爷,父亲,母亲,哥哥,妹妹,5个人的土地,现在的家庭成员是母亲,大哥,弟弟,妹妹已经出嫁,户口迁出。大哥有老婆,两个孩子,现在的成员有6个人口!如何分配征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 2020-04-21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家庭成员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丧失,不能对承包的土地进行管理和使用,已经不是土地承包经营主体中农户的成员,所以其不能再对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征用补偿款也就不能成为其个人的遗产
  • 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个人承包应得收益可以继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因此,征地补偿款从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原则,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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