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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行政单位工作了33年,可单位只给我缴纳了12年的养老保险,我想要单位跟我补缴应缴而未缴的养老保险,我应该怎么做?

其他 2020-07-18 0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有单位的,则由单位负责参保并代扣代缴个人部分,单位缴纳单位部分;如果无单位,则由自己缴纳。一般来说,个人8%,单位20%。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如果个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平工资,则以社平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为主,以实际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有时也与当地的社保规定有关。
  • 单位不给员工交养老保险的处理方法:1,收集整理好你在这个企业工作时的全部证据,包括您的工作证.工资条.考勤卡.工作服等等。拿着这些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投诉。你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如果你的当地仲裁部门办事效率缓慢,你可以到再高一级的部门去投诉。
    2,继续工作,等到想换个环境的时候在采取上面的办法,保证你没有任何损失,要相信我们国家的法律,一会帮你伸张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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