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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厂里上班,被机器碾压了手指,做的植皮,没做工伤认定,在养伤期间,我的工资应该怎么给?如果辞职了,厂里能给些补偿吗?因为要三四个月才能上班,这期间我是没有收入的。谢谢

其他 2020-04-28 14: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若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无法申请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现在由北京圣伟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解答:根据北京市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试行)的规定,腕和手挤压伤(S67)的停工留薪期为1个月,在此期间您的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希望上述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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