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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独生子女农村土地政策请问现在21岁的独生子女农村户口,分土地时多分半个人的,现在村里说孩子已经过了18岁,从今年开始要收半个人的土地使用费,合理吗?

离婚 2023-01-14 12: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并没有关于针对独生子女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法律规定。不同地区对此的政策规定也有所不同,应当咨询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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