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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厂没有签合同,上班了14天,我不做了马上走,厂里要算我辞快工,扣我30%的工资,请问厂里有没有权力扣我的工资

其他 2023-01-14 09: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能扣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个规定是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因而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书面申请后,再干满30天,就可以离开单位,无需单位批准。
    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同样也有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也就是说,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符合上述四点之一的,就应当赔偿。
  • 如协商不好,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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