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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女儿已30岁了,未婚作为父母我们想按揭贷款给她买套房子,如果婚后这房子的产权属于她个人所有吗?(按揭贷款一直由我们还清的)

离婚 2020-05-20 17: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房子属于您女儿,但要对共同还的贷款作为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 您好! 可以联系对方主张, 可以联系对方按照约定,可以处理的
  • 是个人所有,最好是婚后与配偶做个约定。
  • 您好,婚前父母全资买房,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前父母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您这种情况可以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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