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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母亲于50多天前,被小轿车碾压脚面骨裂,导致第四第五脚趾骨折,当时并未报警,也并未住院,只是打石膏家里休养。10多天后住院,现已报警,也到事故科做了调查,也通知了保险公司!现在肇事方不接电话,我母亲也快出院了,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怎么理赔?理赔多少合适?

其他 2020-05-18 21: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直接保存医疗单据和事故认定书,向法院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伤残赔偿金等
  • 您好,现在由北京圣伟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您解答: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进行处理,通过交警部门进行协调,协调无果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希望上述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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