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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的朋友找我借钱,我也看在朋友的份上,借给了他,但是现在他没钱还我,找他的家人,也说没钱。而且他还向别人借了钱,然后别人就告他诈骗,现在,他找我,问我可不可以去帮她写谅解书,我不明白,我又没告他,为什么要我写谅解书???我可不可以利用写这个谅解书,向他的家人,让他们写一张欠条,两个月之后还。达成协议之后,在给他写谅解书。还有,写谅解书对我有什么不利的地方没有???

刑事辩护 2020-05-17 0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谅解书双方在场写可以,只要是双方自愿的,是有法律效力的。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具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
  • 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可以自行书写,谅解书前提是案件中有被害人,而不是举报人,应当写明案件事由,赔偿已达成协议,而且最主要的是谅解书必须重点要表达清楚被害人已经谅解被告人
  • 可以在拿到赔偿之后再出具谅解书。从安全角度考虑,先拿到赔款是最理想的,其次是拿到赔款的同时签谅解书。由于社会里的很多不确定因素,先签谅解书然后再拿赔款,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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