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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份从公司离职,疫情期间一月份的工资只发了2200,本来应发放7000。多次询问公司hr后至今仍未发放。工资构成部分,基本工资2300,其它包含绩效,交通补助,人才津贴等等。请问这个我应该怎么办,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还是去仲裁?

仲裁 2020-05-18 17: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
  • 您好!您可以联系对方主张,可以联系对方收集证据,可以联系劳动局,可以处理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
  • 您好,北京圣伟律师事务为您解答。您可以找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您好,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你好!你是主动辞职还是被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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