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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公司签署了劳务合同,现在不想做了,想离职,工作了半个月了,但是合同上没有写明试用期的具体时间

其他 2020-10-20 17: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试用期的时间,需要根据具体的签订工作年限来确定。例如工作年限为签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具体情况您可以通过我的主页与我联系,将合同发给我审查一下,我可以根据具体信息,帮你分析。
  • 一般劳动者在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会跟劳动者签订合同,并约定好试用期。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日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如果劳动者担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过后不签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应该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资料,进出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 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你还在试用期,你可以快递形式寄送书面辞职书(保留快递单据),30天后即可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
    因为即使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就仍受法律保护。而企业要想终止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就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
    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企业本来是想防止被“套牢”,实际上恰好被“套牢”,因此,此种做法不可取。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 你好 可以描述一下具体情况吗
  • 你好,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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