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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离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4月5日申请离职,按规定5月4日可办理离职手续,提出离职后期间一直在岗,27日突发肠胃疾病,去医院诊治,未见好,需进一步检查,故向公司请了两天病假,已走请假流程,领导已通过,请问这两天病假算工资嘛?公司一年有三天带薪病假(公司人事告诉说提出离职申请后便不享有公司福利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嘛)

其他 2020-05-18 21: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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