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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方订婚在一起同居3个月,因结婚证还没办下来,发现男方出轨,现在男方提出分手,还要求女方退回分手费,很过分,男方犯下的出轨伤害了女方的感情,伤害了女方的青春和精神损失,应该由男方赔偿给女方,女方怎么办?

离婚 2020-07-23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中如有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获的损害赔偿需要具备相关的条件,并不是说一方出轨,另一方就一定能获得赔偿,尤其是精神损害赔偿,需要严格的认定。至于能获得多少赔偿,这个可能要根据每个家庭的情况不同来确定,如果双方并无太大纠结,和平分手离婚的话,建议双方协商好赔偿事宜,如果说一方婚内出轨,还带有家暴等严重损害另一方的行为,
  •   审查分手费的形式要件。  ①、从分手费的特征和给付方式看,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的行为应为要式法律行为,即双方约定或一方承诺给付分手费必须以书面形式,而不能采取口头形式,否则,不能受法律保护。因此,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口头约定或一方口头承诺给付的分手费,日后发生纠纷时则不能得到司法救济。当然,当事人能够按口头约定或口头承诺给付分手费的,则另当别论。  ②、以欠条、借条、协议等书面形式确定的分手费,在司法审查时,应加以区别对待:第一、只有单纯的欠条、借条,而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则不能认定为分手费。不仅有欠条、借条,且有其他证据佐证系分手费的,应认定为分手费。第二、以欠条、借条形式记明分手费,且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应认定为分手费。因为,从公证的法律效果来说,经过公证的民事合同所确认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直接具有申请法院执行的效力。所以,经过公证的欠条、借条所确认的分手费,应认定其效力。第三、双方协议形式确定的分手费,只要双方签订协议的行为合法,且协议中明确写明为分手费的,应认定其效力。
  • 如果你老婆在婚内出轨,你们两个要诉讼离婚,那么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求他赔偿你损失费。至于法院要看具体的情况而言,但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果对方出轨的话,法院在分配财产的时候会相应的多分一点给无过错一方。所以如果可以认定出轨的一方我离婚过程中的过错方,且离婚的原因是他出轨,可以请求其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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