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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九七六年十月至七八年八月在一县大集体企业做临时工,于一九七八年九月到另一国家事业导单位参加正式工作,在一九九三年,单位根据国家劳动工改精神,把我在集体企业的临时工龄进行了认可,计算了我的工作工龄并记录进了我的人事档案(留有在集体企业工作的工资表和工作证明人)并增加了我的工龄工资,但档案里这二年的临时工作工龄认可未有劳动部门的审批认证,今年我就要办理退休了,请问我这二年的临时工作工龄能否认可当视同工龄,计算退休工作工龄?

其他 2020-05-24 0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 你好,工龄工资是根据不同的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工资福利制度来具体制定的,所以不一样的用人单位的工龄工资是有区别的,具体的可以去自己的用人单位查询或者向当地的律师进行咨询。
  • 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工龄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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