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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女生。还没对象,我家人给我全款给我买了房。我有住房公积金,想贷款15年。看法条发展,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我愿意用我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自己还贷。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既能用住房公积金,又不用让我未来的丈夫分到我的房子。

离婚 2020-05-25 05: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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