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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上写了女方不承担孩子抚养费,男方也同意了,后来反悔,想找女方要回孩子抚养费,这可以吗

离婚 2020-05-28 06: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时双方约定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此后又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一般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确有增加等正当情形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精神,可判决另一方给付抚养费。如您还有其它疑问,涉及隐私不方便的话,详情您可来电咨询。
  • 可以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确实的抚养费数额,不影响子女在必要时增加抚养费。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支付的
  • 你好,可以变更的,建议与女方协商解决抚养费的事情。一般来说,女方都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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