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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2019年6月28日工伤,2020年5月25日伤残鉴定为9级。但是他2020年10月18日达到退休年龄了,补助有哪些。

其他 2020-07-01 17:2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您好,您是因公致损吗?您去往医院并保留诊疗记录了吗?您已与用工方达成一致吗?您做工伤认定了吗?对于是工伤,如果是这样用工方是要赔偿和承担责任。建议您可以去要求工伤认定。若用人单位不肯配合申请工伤认定,确认劳动关系的,则需收集好: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的登机不同,赔偿也是不同的。员工工伤,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建议详细说一下,电话号码在头像首页,让我了解具体情况,再逐步为你解答。希望可以帮到你,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赶紧想办法打个官司拿笔钱走人
  •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补偿,但旧伤复发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不存在补贴一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伤与退休没有直接的关连。可以索要工伤赔偿、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
    一、工伤与退休没有直接的关连。工伤能否有赔偿,主要看伤残鉴定结果,也是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伤残鉴定由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工伤认定科来做出书面的决定,单位或者个人可去申请。目前工伤条例中规定了这个结果分十级,具体你可查一下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只有评上了级别的,才能相对应的得到赔偿。相反,则没有赔偿了。
    二、发生工伤后先去进行工伤认定,书面定性了是工伤后,再申请伤残鉴定。有的工伤可以评上级别,有的工伤评不上级别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不管工伤有没有评上级别。
    三、工伤证是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时需要提供的证件,也是职工享有工伤待遇的凭证。
  • 您好 那你们自己考虑清楚是想拿失业金还是工伤补助金了
  • 办理退休手续后,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伤员工,离职后没有其他补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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