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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时用的我姐的名字,现在要离婚怎么办

离婚 2020-05-27 16:2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假借他人名义领取结婚证的,结婚证登记的双方不是事实上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从形式上看,进行结婚登记行为的双方是夫妻关系,而实质上的夫妻是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假借他人名义领取结婚证不具备婚姻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因此法院不能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 登记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该结婚或者协议离婚。登记成立的婚姻解除后,视共同居住的双方的生活状况来确定双方形成什么样法律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以后共同居住,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对待。 您这边可以先去民政局撤销有关您姐姐和您丈夫的婚姻登记,然后再处理自己和丈夫的同居关系,如您还有其它疑问,详情您可以来电咨询。
  • 您好,您结婚证上是你姐姐的名字吗?你可以去民政局问一下具体情况他们怎么处理。
  • 首先以你姐的名义申请撤销结婚登记。
  • 你好,可以为你拟定离婚协议的
  • 去结婚登记处更正登记,然后在离婚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假冒他人名义结婚的话,登记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该结婚或者协议离婚。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进入我的主页和我联系。
  • 你好,拿结婚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但你的姐姐需要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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