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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全责对方评级了10级伤残我方买了100万三责险,住院花费了一万三千多我垫支了三千多其余一万保险公司垫付,请问我还会支付其它费用吗

其他 2020-08-27 08: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在保险限额外的赔偿责任,由你承担。
  • 关于工伤住院费用的问题,如果用人单位买了工伤保险,则该费用有工伤保险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则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某些医疗项目是需要手工报销的,医保手工报销的流程是怎样的?由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   一、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   医保的手工报销流程需要社保经办人员把各项票据收齐后逐一扫描、逐一录入、上传系统、打印明细,单位盖章备盘之后,上报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复核,所需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能报销。如果票据丢失,需要到医院进行补办。   二、申报住院费用   1、社保卡;   2、收费票据;   3、住院明细单;   4、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5、诊断证明和(或)出院证明;   6、医院出具的全额结算证明。   三、由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按门诊医疗费用发生时的情况进行手工报销。   (1)参保后未发卡;   (2)参保人员急诊未持卡;   (3)单位欠费;   (4)手工报销期间就医;   (5)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   (6)异地就医;   (7)计划生育手术。  
  • 符合工伤住院服务规定标准的,予以报销。
    工伤住院诊疗费,是治疗工伤费用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您好,承担鉴定费、医疗费20%左右的自费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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