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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合,然后回家上法庭离婚,法官说离婚理由不充分,第二年6月又上法庭,还是没离掉。今年5月15日又开庭,已经是分居2年多了,法官开庭后一个多星期,告诉我说我们分居时间太短,要三年,意思是这次还是不判决离婚。法律上明明是分居两年,确认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的,我开庭三次,分居二年多不判离婚?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5-29 08: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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