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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设工程公司(具备资质)通过招标与某市市政部门签订了承建沿海堤防及堤顶道路的工程合同。工程合同签订后,该建设工程公司与甲设计院签订了沿海堤防设计合同。经发包人同意将堤顶道路工程分包给乙施工队。随后,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该堤防设计的保质期为50年,该段堤防的管理单位为丙堤防管理处。至第9年,该堤防桩号K0+985处在遭遇正常海浪时突然溃口,导致在该处堤顶道路上行走的赵某被海浪冲走溺亡,运货的钱某伤残,为此引起纠纷。经查:该堤防溃口原因牵涉设计、施工、管理三个方面。赵某有妻子、暂无儿女、父母亡故;运货的钱某为丁货运公司所雇佣,所运货物为孙某的海鲜。结合相关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对于该堤防溃口应由谁负何种责任?为什么?(2)对于该堤防溃口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货损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其他 2020-05-28 18: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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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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