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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男朋友在专柜买的香水,我想退掉。七日内去柜台告知无质量问题不予退货,但购买时候也并未告知不可以退换。请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该条例这项是否符合要求退款?感谢

消费者维权 2020-05-30 20: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七日内退货,但是不能打开包装影响二次销售
    【追问】全新未拆封买回来就没动它。如果柜台不给退,我可以以购买时候未告知无法退换为由要求退货,这一说法是成立的吧。
    【回答】不成立,七天退货是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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