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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母亲现年74岁,被车压起的一块石头打到小腿,小腿两根腿骨都骨折了,住19天,出院以后需要哪些赔偿呢?交警出的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走对方的车险,对方交强险的公司找到我们说没有误工费,没有护理费,因为我母亲是在菜市场进菜的途中被打伤的,我母亲身体一直挺好,卖菜十多年了,保险公司说没有误工费,我们认为不合理,保险公司给的赔偿费,护理费里边只出了在医院19天的护理费,每天100元,没有提到出院以后的护理费,交通费用他说是每天20元共19天,只提供住院期间的交通费,因为出院以后我们还要定时的复查,两根小腿骨骨折,粉碎性骨折,我们去司法鉴定中心咨询了一下,一根骨头离脚踝比较远,另一根小骨离着脚踝骨比较近,如果进行司法鉴定的话,只有一个骨头可以够上伤残,这个交强险的公司找到我们说只能报销三万挂零,你认为他说的这样可以吗?

其他 2020-05-31 17: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二次手术费等等
  • 建议依法要求赔偿,例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等;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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