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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今年2-3月以疫情为由不安排上班,工资按珠海最低标准的80%发放,比原来降薪60%以上;4月至今要求复工上班,但以经济不好为由主管以上每月只安排10天班,员工只安排14天班,工作照样要做,但工资还是按疫情期间的标准发放,如果不同意就按待岗回家休息,不发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合法吗?我可以怎样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23-01-11 06: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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