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2013年,甲投资80万元,乙投资30万元,设立了丙有限责任公司,甲任董事长,乙任总经理。公司章程规定,甲乙对丙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丙公司对其自身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一年后,公司生意兴隆,丁公司希望与丙公司合并,甲同意,但乙表示反对,甲称:自己是公司的法人,当然自己说了算,三个月后 合并程序完成,新公司仍称为丙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盲目合并,丙公司业务大幅度亏损,半年后自行解散,甲、乙两位股东将丙公司财产分配后,丙公司停业。 问: (1) 依据《民法总则》,丙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债务清偿责任的规定是否正确?(5分) (2) 依据《民法总则》,甲关于自己是丙公司法人的言论是否正确?(10分) (3) 依据《民法总则》,丙公司的解散程序是否合法?(10分)

公司成立 2020-06-03 08: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三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