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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今年月15日到一家海鲜店上班,老板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在上班的同时我感觉到这份工作太辛苦,影响了腰部疼痛,于4月25日向老板口头提出辞呈,他也同意了,并于4月3日给他找了接替我工作的人,老板又要我带他2天熟悉工作情况。4月6号我就没去上班,经休息一个星期后我腰部疼痛绥解就另入职另一家店上班,现在以前店的老板以各种理由不结还欠我的5干块钱的工资,请问我这种情况还能要回我的工资吗?

其他 2020-06-13 15:5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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