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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举办了婚礼仪式,但是未领证,婚后也一起同居生活快一年,彩礼是两万还买了两千多的戒指,我嫁妆反了八千,给他买了个三千块手机,一双一千块的鞋子,同居期间我也有为了我两柴米油盐花销,还有一些零碎的生活开支,婚后他态度大转变,我现在想退婚,这个彩礼钱该退吗? 该退多少?

离婚 2020-06-16 13: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关于结婚彩礼的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明文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一、双方未领结婚证的,二、领了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几个情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经协商无果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返还所有彩礼或者部分彩礼,为了维护您的利益最大化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您好,可进一步详细沟通了解后给予解答。
  • 未领结婚,正常扣除你用的部分,多余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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