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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我由对方照顾,我每月给生活费,由于对方没照顾好我现在不想让对方照顾了,但对方不愿意出面变更协议书,请问不变更协议书我不给生活费,对方能告到我吗?

离婚 2020-08-19 18: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你可以另行起诉变更抚养权。如果你在抚养权变更之前未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生活费,对方是可以起诉你的。 相关规定如下: 15、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好,可以的。你也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 你好,也是可以告到你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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