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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过马路时让酒驾者撞伤,当时报警,交警调查完后去医院,主要是脚肿了,大夫给检查拍CT,说没事,观察了三天出院。然后交警让我们去签字结案,酒驾者百分之百的责任。告诉我们伤者治好了,再来协商赔偿。半个月后,脚还是疼,又去医院,检查出来是脚趾骨折,打石膏。告诉交警了。现在基本是好了。找肇事者,他不出来总说有事。打电话总是埋怨我们报警了,让我们自己找保险,我们也不知道他报什么保险公司。交警让我们去起诉。我们怎么起诉?需要做伤残鉴定吗?谢谢您百忙之中帮我

其他 2020-06-22 10: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直接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 建议到法院起诉,连保险公司一起起诉。通过法院进行伤残鉴定。并主张各项赔偿。
  • 可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根据交警认定书进行相关民事赔偿。 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具体事宜可以当面与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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