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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师你好!我是余定香,你的学生。我现在想离婚,虽然刚复婚两个月,我的复婚来龙去脉,我都在二中小广场与你聊过的,黄老师你记得吗?现在他拒绝给我两千元生活费,并且说每天的菜都是他买,你什么都不用花钱,还要两千元钱。我就从那天起不做饭了!现在我要离婚,我想要现在住的这房子(是我的名字他买的),我还想要相対应这么多年的,我应该得到他工资奖金的三分之一。这应该婚姻里我应该拥有的经济。

离婚 2020-06-22 13: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或者遗弃行为的,无过错方是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但是在实践操作中一般是法官分割财产时向无过错方倾斜,以此作为补偿,如果您仍有疑问的,欢迎你和我联系,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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