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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跟一个培训机构签订了两年的合同,我入股2万元,购买美术板块百分之四十的股份,然后需要担任美术任课老师,所有学生的学费收入,我与机构四六分,我分百分之四十,机构是百分之六十,合同有效期是两年,双方共同承担收入和支出,可是现在合同已经过了快一年了,我各方面压力太大,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我有轻度抑郁和双重性障碍,就是精神有点问题,需要治疗疏导,那我就去上不了课,我们合约的解除上说了,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约无法履行的,本合约自行解除协议,双方各不承担任何赔偿,我自身出现这个问题,算是不可抗力因素吗,还有,这种,合约中途无法继续履行了,合约解除,那我入股的两万,法律上培训机构是否应该把入股的两万元退回给我,还有我是否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和赔偿。

诉讼 2020-07-08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这种情况有协议就要依约定
  • 首先,你自己因病不能履行合同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不能对应不可抗力的合同当事人权利。你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当事人一方因情势变更(前提是因病属实)不能履行合同,可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不承担对方因解除合同的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建议带上病历依据与对方友好协商,讲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求得对方谅解,协商解除合同。 最后,对2万元入股款,即使要退也不可能全退,你已合作了一年。你这种情况,建议姿态高一点,对方愿意退就退点,不愿退就算了。自已身体有病,心态放宽松一点,求得每天好心情。祝你好运!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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