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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四年了,独自抚养两个孩子,当初法院判决前妻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可前妻到现在拒不支付,我申请法院强制热行,法院以我没有前妻联系方式和不知其住址为由,托延不执行,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6-28 0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 权利人可以通过申请执行来维护自己权益,让义务人执行。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而法院一直不执行,这时可以在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后的半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异议。
  • 义务人不执行法院支付抚养费判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示法院强制执行,例如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等的措施。若法院不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执行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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