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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劳务派遣员工,在一个国企工作三年了,我们劳务公司提前一个月说不给我们签合同了应该赔偿我们多少钱?

其他 2023-01-08 23: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照以下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不肯支付赔偿费用,劳动者应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 需要您提供劳动合同、工作情况、工资情况等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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