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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2017年2月到2018年5月在A公司上班,没有签合同,2018年6月A公司领导带领员工开始为B协会工作,开始叮叮打卡。也没有签合同。2019年5月,因为B协会不能交保险,所以B会员企业C开始给交保险,但是仍没有合同。2019年8月,我老公脑出血住院,一直没有康复。2020年5月,C公司通知我们不再给缴纳保险和开工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维权,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其他 2023-01-08 21: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给员工交保险,劳动仲裁的赔偿,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决定。
    若是不满半年的,只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若是工作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来进行补偿,一年往上还有另外的标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你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最好到律师事务所来面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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