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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有一共同女儿。男方城里有房,但无房产证。乡里有一套住房,是男方父亲的。男方不想要女儿。请问女方怎么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后,女方带孩子是否能住在男方城里的房子里直至孩子18周岁?女方无住房

离婚 2020-07-01 17: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为你拟定离婚协议的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房子的归属问题的,具体情况可以和我联系沟通,我会尽全力维护你的权益。
  • 你好,现在乡里的住房是男方父亲的,你是无权要求分割的。请问城里的房子是婚后购买的还是婚前购买的呢?现在若是婚后购买的,你是可以主张分割的,你若想要住在该房子里,需要给男方该房子一半的钱。你若不想住在该房子里,你可以要求男方给你一半该房子的钱。但是若该房子,是男方婚前就已经全额购买的,你是没有份额的,现在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现在对方不想要女儿,你获得抚养权,可以要求男方按时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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