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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出,我是新进人员接班合同到期的同事,上班是从6月22日到6月30日,合同到期的同事公司原以为是2020年7月1日,实际是2021年7月1日,不可能挺实用2位员工,因此只能辞退与我,并告知我试用期内无工资。

其他 2023-01-08 20: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其一,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其二,如果你属于试用期内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属于正式员工,而用人单位无故辞退,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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