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小区一梯三户,买房时未注意楼顶有阁楼,近期才发现阁楼一直被中户住户使用,阁楼是建在中户和西户楼顶,空间很大,中户装修后住了进去,从早到晚很扰民,跟物业反映,物业说阁楼归中户所有,但阁楼是外置楼梯,难道不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吗?

其他 2020-07-04 0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属于全体业主共享所有权,而拆除围墙后,非小区人员进入小区,并使用小区道路,就是对业主物权的侵犯。
  • 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内的公共面积部分的所有权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小区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代表业主进行纠纷处理。
  • 你好,楼梯属于共有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共有部分。这是指专有部分以外的建筑物的其他部分。包括三部分(1)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支柱、屋顶、外墙等;(2)共用部分,如楼梯、走廊、电梯、自来水管、贮水塔、消防设备、大门等;(3)部分区分所有权人共有的部分,如各楼层间的楼板(天花板、地板)、左右房屋之间的隔墙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商丘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