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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一下,我们厂里平常都是次月25号发放上月的工资,可是这次因为我们拒签一份承榄合同,签了的就发放了,没签合同的就不发,之前我们也没签劳动合同,请问我们可不可以去劳动局投诉单位?

其他 2020-07-05 14: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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