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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演艺吧上班与其签订了六个月的合同,但上了十几天班就不去了,对方要求赔付违约金6000元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身份证也没还给我,说要起诉我,怎么办呢,钱也没挣到,还要被逼着赔付违约金

其他 2023-01-08 15: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两种情况下需要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数额法律没有做出限制,需要当事人事先明确约定。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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