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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想尽办法不让我和孩子接触,快一年了中间没见到孩子一次,打电话也打不通,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 2020-07-06 14: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不让探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决: 1、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一)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向法院起诉行使探视权。
  • 您好,可进一步沟通了解后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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