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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同志下午好!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一家监理公司打工一年多,经慢慢了解,监理公司的大股东(老板)又是施工老板,我的半个月工资,他们找理由扣除不发,作为我们打工仔工资又不高,还要无故扣半个月的工资,请问,能否投诉他们?如果可以要向谁机构投诉?

其他 2020-07-06 19: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讨薪可以进行投诉,投诉要找相应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并且投诉不同于举报,要提供真实的信息。
  •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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